笔者从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获悉: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确保陕西省在有效衔接期内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

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增收基础;发挥产业增收带动作用,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提高务工增收质量,增加工资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综合运用托底措施,减轻群众支出负担。

为确保脱贫群众实现增收,陕西省将建立脱贫群众收支与生活状况跟踪动态监测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研判调度。将脱贫群众增收情况作为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脱贫地区目标责任考核并提高指标权重,对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成效明显的县,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对年度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靠后的县,进行提醒约谈。 (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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