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疫情反复、国际局势变数增多等超预期因素,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二季度经济顶住压力实现正增长,上半年经济同比增长2.5%,经济运行总体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面对内外部阶段性、突发性因素冲击,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我国经济的这份年中答卷实属不易。随着前期出台政策措施成效持续显现,宏观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下半年经济有望继续回升。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扩大内需,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商贸流通作为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发挥着引领社会生产和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作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对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环境严峻复杂、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等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一系列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农村商业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

今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要求,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地区统一市场形成。当前的主要思路是:通过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委员会,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区域性统一的工农业产业政策,建设区域统一的金融市场和商业网络,促进商品、资金、劳务、人员等在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充分流动,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注意同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相互衔接,发挥好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主力军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司法助力,需要法治护航。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

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包括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

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支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与港澳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衔接;

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提升商品质量、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包括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7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主持召开总局党组会议时强调,要大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市场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不断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更好支撑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启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在我国当前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体系,梳理并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意见的出台,具有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

首先,畅通内外贸市场,解除不必要“转换”成本。中国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体,已经初具贸易“强国范儿”;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网上零售市场,内需动能还需继续发力。相比外贸市场,国内市场还有短板——在认证规则和监管标准上存在“重外轻内”。

其次,完善制度性设计,让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也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再次,助推高质量发展,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同规则同标准同体系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让内需市场联起来动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最终形成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让国内循环畅通无阻不内卷。同时,也让企业用足用好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疏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激活双循环动力,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5月10日,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此次试点要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指出,完善法规制度。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时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提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的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和贸易政策合规评估。

推动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33项措施。

一是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加大稳岗支持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二是货币金融政策。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7月28日,住建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截至7月20日,全国共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537.72亿元,惠及承租人93.64万户;减免非国有房屋租金6.95亿元,惠及承租人3.83万户。全国金融机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发放283.37亿元,惠及出租人24.35万户。

截至目前,用水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5万个,缓缴水费6.8亿元,减免欠费违约金约2915万元;累计惠及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约58万户,减免水费约2985万元。用气方面,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8万个,缓缴气费19.6亿元,减免欠费违约金4877万元;累计惠及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11.7万户,减免气费1218万元。

从供需两侧扎实稳住经济

业内专家表示,扎实稳住经济,应从供需两方面着手,既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国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夯实经济稳定运行的内需基础。

为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汕尾市、鄂尔多斯市、扬州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内专家认为,作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支持举措,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范围具有明显带动作用。鼓励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围,支持其开展先行先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有利于拓展多元市场空间,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面对我国经济增长的需要,完善县域商业建设带动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正日益凸显。今年4月,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定于2022年—2025年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对于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至关重要。7月7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17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六方面共12条具体举措,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

业内专家表示,在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有效需求不足是制约当前和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必须进一步扩大内需,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质取胜,调整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实现出口方式多样化;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体制机制,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减税降费,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夯实稳经济基础。(本报记者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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