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5年内,河南力争实现上市公司总数突破200家。其中,郑州市新增33家,洛阳市新增13家,平顶山、新乡、焦作、南阳市各新增8家,许昌市新增7家,开封、安阳、鹤壁、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市各新增5家,濮阳、驻马店市各新增4家,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新增3家。
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500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1000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后备板、基金板、“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突破2000家。
方案指出,河南省各地要加大“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度,落实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政策,制定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计划,围绕区域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分层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力争全省每年新增股份制公司1000家。
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制度,建立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模式,帮助企业对接中介、投资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合规性证明开具、资产权属确认、政策落实等问题。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历史欠款、行政许可衔接等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协调解决。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避免以罚代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妥善解决上市问题。
方案显示,河南省将对企业上市实施分阶段奖励,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河南省的企业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由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外并购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河南省的上市公司,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对通过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税收优惠方面,在企业股改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个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刘莹珂本报记者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