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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幅员辽阔,不少大江大河流经多个省市,流域内不同地区往往经济发展差距较大,而生态资源分布通常也不均匀。山东、河南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成功实践,为沿黄、沿江省份建立“责任清晰、合作共治”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保护者得利、受益者付费”的方法,实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提供了范本。

在鲁豫“对赌”黄河水质之前,我国其他水系流域也有类似探索。比如:

2012—2014年、2015—2017年、2018—2020年,浙江和安徽两省接续开展了三轮试点,取得了丰硕成果,初步走出“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互促共富之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共治共富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这是全国首个省际流域生态补偿协议。

2021年,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破解共立和共治难题,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三省共同决定和条例将于7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也是中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实施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决定+条例”,将为守护赤水河清水绿岸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河南、山东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既是一次成功案例,也是一次可供复制的范本,可推广复制在其他跨行政管辖范围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工作中,也可延展至大湖、大海等包括流动水体的大区域。”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兼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说。他建议总结豫鲁黄河共治经验,建立跨流域河流湖泊省际协作机制,制定合约化、市场化和长期化的自然环境共治共享制度体系,让省际政府间合作由导向性向规范性、由政策性向实操性、由象征性向履约性和奖惩兑现性转化。最终,流域治理各方在吸收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实现生态保护领域的多元共治、多方共赢,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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