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也称真实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客观真实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歪曲。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性。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也称一致性原则,是指各会计主体在各个会计期间的会计核算应选择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尽量不要随意改变。而一旦非改不可时,也应在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之时,在所呈报的会计信息的附注中加以说明,以方便信息的阅读及使用者能够根据附注所提供的说明对前后会计期间的信息加以转化,确保会计核算信息在不同时期之间的纵向可比性。

4、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的信息应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关联,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

5、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的提供应及时准确,符合会计信息的时效性要求。一般情况下,年报表应在次年的前4个月之内呈报,半年报表应在半年过后的2个月之内呈报,季度报表应在季度过后的15天内呈报,月报表应在月末后的6天内呈报。

6、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所呈报出来的会计核算信息应清楚明确,系统性强,方便阅读,易于理解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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