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攻坚期。坚定不移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有利于确保能源稳定可靠供应,为推动能源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和存储、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新举措。

优化供给侧发展方式。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促进消费侧高比例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优先促进就地就近消纳,积极推动外送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电热气多元直接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布局前沿方向,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机制,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强化可再生能源创新链支撑。

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国际合作。除了通过深化国内市场化改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外,还应充分利用国际能源市场,开展深度合作。持续参与全球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深化推进国际技术与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国际标准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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