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作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缓缴是助企纾困,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面对新的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的超预期影响,有关部门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困难行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阶段性缓缴政策,随后又将政策范围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效果显著。此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契合市场主体期待,彰显国家稳经济的决心。
社保缓缴且免收滞纳金,相当于为困难企业提供了一笔短期无息贷款,有助于企业渡过难关,也有助于稳定岗位、就业和员工工资。这是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营造好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的有效抓手。
好政策要落实好,社保缓缴政策扩围越早落地,相关困难行业就越能早得实惠、早过难关,就越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效果。不仅如此,此次扩围通知除了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之外,还强调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等。
这些政策举措,无异于给各方吃了“定心丸”,既有助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克服由疫情造成的暂时性困难,为困难行业经营运转赢得更大空间,也将从根本上助力更多困难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而在稳经济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弥补社会需求不足,更好巩固政策效应不断显现,经济发展持续回升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