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此次调整是制度实施以来,济南市第11次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惠及全市106.1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介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济南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75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李莎 王帅 葛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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