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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中多次提到光伏:
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布局“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电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各区县探索整县区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鼓励各区县利用工商业厂房、公用建筑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各类新建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着力推动开发区(园区)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推进开发区(园区)供电、供热、中水回用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系统优化。运用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采用“互联网+”新模式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推进行业企业向经济开发区(园区)集聚,提升能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水平。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建设分布式电源,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结合增量配电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
紧抓国家扶持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契机,立足市情实际,鼓励乡镇和农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等,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给体系,积极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建设;有序发展分散式风电;鼓励建设生物天然气和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实现种养、燃料、有机肥一体化的农村生态循环经济。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能源应用试点示范;统筹考虑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能源发展需求、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实施光伏条件的乡村地区,大力推广光伏工程带动乡村振兴模式;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
从汕头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发现,2025年光伏装机将达到200万千瓦。
原文指出: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引领作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1月17日前书面函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综合科(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9楼,邮编:515037,联系电话:8828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