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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呼吁欧盟成员国对低利润发电厂的收入实行0.18欧元/kWh的总上限,尽管布鲁塞尔方面已允许成员国对不同类型的发电厂实行不同的费率。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日前表示,对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近日达成的紧急能源措施可能导致成员国实施不同的费率而感到担忧。

当欧盟委员会最初提议对光伏系统和其他运营成本低廉发电设施的收入设定上限时,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呼吁在欧盟范围内统一实施这一措施。可能反映了这样一种担忧:由于对安装和使用光伏系统并不积极支持的一些欧盟成员国可能会利用这一机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商采取的惩罚措施要比其他发电厂商(例如褐煤发电厂或核反应堆运营商)还要严厉。

然而,欧盟委员会与欧盟理事会(由欧盟成员国能源部长组成)近日达成的措施并没有理会要求统一实施的呼吁。这些措施将写入欧盟法律,并将于明年6月30日前实施。这些措施赋予欧盟成员国改变欧盟委员会建议的0.18欧元/kWh的收入上限的权力,关键的是,可以区别对待不同的低边际成本发电技术。

欧盟能源专员Kadri Simson表示:“法律的最终文本保留了欧盟委员会提案的主要内容,同时解决了欧盟成员国关心的问题,并在必要时提供了灵活性。”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呼吁欧盟成员国坚持遵守所提议的0.18欧元/kWh的收入上限,并在计入对冲和其他成本之后,每月仅适用于发电设施记录的净市场收入。

之所以提出收入上限,是因为欧洲电力市场在为满足需求而举行的拍卖中,将价格与最昂贵的电力来源挂钩。欧盟表示,自从今年2月发生俄乌冲突以来,天然气价格飙升,光伏项目等运营成本极低的发电设施的所有者商将会受益过度。

业内人士反驳称,光伏发电的价格通常在交付之前很久就已商定,而不是在现货市场上出售,因此创纪录的天然气价格尚未体现在清洁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在提到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根据第122条紧急程序匆忙通过这一方案时,欧洲光伏产业协会表示,欧盟委员会应该起草一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紧急计划,并于今年提交给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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