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催生新业态,新业态衍生新“猫腻”。伴随着新消费领域的拓展,商家的“套路”发生着改变。
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11日发布的《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主要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八种情形,尤其是网络直播营销中更加多样化的虚假宣传。
本版将聚焦新业态下的消费维权,期待通过这些案例,能够倒逼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断推动我国网络消费生态更为健康有序地发展。
新经济催生新业态,新业态衍生新“猫腻”。伴随着新消费领域的拓展,商家的“套路”发生着改变。
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11日发布的《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主要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八种情形,尤其是网络直播营销中更加多样化的虚假宣传。
本版将聚焦新业态下的消费维权,期待通过这些案例,能够倒逼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断推动我国网络消费生态更为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