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作为“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的重要部分,强调要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的建设、管护和修复,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及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同时,动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和治理也被提及。与之直接对应的,在扩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文件明确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等,这些都有助于从各个层面防范和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根据今年年初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2021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1173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40.2亿元。但重大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不只有直接经济损失。从中短期看,灾害造成的耕地和各类农用设施的损毁、灾后恢复都可能影响后续的农业生产,与此同时,自然灾害或动植物疫病导致的减产和市场价格波动,也可能会影响农业生产主体的预判,从而带来收益减少;从长期看,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共同引起的收入波动还可能降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进而改变农业供应链并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考虑到重大灾害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期影响,《“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也关注到了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性,并同样从加强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候和动植物疫病监测,以及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等方面给予了指导。
基于农业灾害与农业生产各方面的关联,落实到具体工作上,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要求其具有极强的系统性,不仅是从灾前、灾中到灾后,其应当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充分协同发挥不同部门和层级的职能,并逐步培养各类市场主体形成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仅以灾害监测为例,目前我国地市级及以上的灾害预警体系正在构建,但对于农业产业而言,灾害预警不只是提示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更重要的是结合当地实际给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同样的水灾对于水文条件、耕地质量、水利设施、农业产业结构不同的地区,其潜在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有很大不同,不同农业产业所要面对的病虫害威胁也有较大差别,因此在较大范围风险预警的基础上,县域也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农用设施等情况,渐次搭建与主要农业产业相匹配的风险预警机制和物资储备等。这个过程需要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的充分协调沟通,中国气象局和农业农村部就于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建立更加系统、规范的预警业务服务体系,两部门信息共享将更加及时、顺畅,在灾害等级和范围到达阈值时面向公众联合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的服务也将向常态化、精细化发展,这样的合作模式也有利于基层职能部门在灾害预警方面的相互协作。
在此基础上,金融在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时也要注重系统性。一方面,无论是信贷支持还是保险服务,金融应着眼于防灾减灾的各个环节。信贷支持方面,特别是对于农用设施和耕地的日常管护、灾后修复等农业主体难以负担或容易忽略的环节,金融机构可以与当地财政、产业基金等共同构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农户在信贷资金支持下采取更彻底、更长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农业保险方面,随着近年来地市级纯风险损失率表的发布、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试点推广以及中农再的作用发挥,针对更多风险防范和基础收入保障需求的农险产品创新,将更为活跃。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应在培育风险意识方面发挥作用,通过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将更优惠的金融资源配置给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主体,以此来推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