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套房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渝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渝中区购房补贴有哪些?
【1】在渝中区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最高享受100%契税补助,对有突出贡献的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助。
【2】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分类给予每月最高4000元住房补贴。优秀青年人才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
【3】对新入选“重庆英才计划”“鸿雁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市级奖励1:1配套。
【4】对入选市级及以上博士后支持项目的博士后,按照市级资助1:1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