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减税降费等政策积极发挥宏观调节作用,为稳经济提供了重要助力。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出六方面33项措施,其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职能,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
专家表示,在保持积极基调、财力仍有空间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在今年下半年仍然会根据经济运行的状态进行相机抉择,适时出台相关政策。
留抵退税加快推进
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不断加快退税实施进度,强化退税资金保障,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享受退税政策红利,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政策执行效果显著。同时,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将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由今年三季度提前到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将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由今年四季度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让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税务部门数据显示,今年4月至5月31日,已退还留抵税额约1.34万亿元。
在实施好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再增加退税1420亿元,全年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加现金流。
财政部此前表示,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与税务、央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留抵退税工作,尽早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加快退税进度方面,将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
据介绍,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的1.2万亿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已全部下达完毕。对于留抵退税资金,中央财政单独调拨和预拨,省级财政部门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既要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也要确保基层“三保”支出足额保障。
专项债加速发行使用
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财政部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靠前安排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度已于3月份全部下达完毕。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证财政支出强度,1—5月,各地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3万亿元,更好发挥了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国务院要求,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要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并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为完成好这项任务,进一步发挥专项债券积极作用,财政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
中央财政方面,一是及时印发工作通知,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地方稳妥有序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各地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发挥专项债券在提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二是按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通报预警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三是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发行代操作工作,指导省级财政部门提前做好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发行前准备工作,力争做到早发行、早使用,确保不因疫情原因影响地方债发行进度。
地方财政方面,一是及时编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前安排发行时间,按要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优先支持在建和前期工作充分的成熟项目,确保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的协调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可按程序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三是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
各地积极细化落实
各地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落地,稳住经济增长。
江西省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斌表示,此次江西新增安排资金110亿元稳住经济发展,这是该省多年来力度最大、举措最实、含金量最高的组合式财政政策,着力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添动力,让政策运行有支撑、能落地。在就业创业方面,该措施明确,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对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由当地财政一次性发放每人5000—10000元不等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各地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按30%比例予以奖补。
《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要全力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引导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云南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提出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在此基础上,将缓缴政策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今年年底。
河北省政府日前制定的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1+N”政策体系中,“1”里面的43项措施有25项直接涉及财政,除此之外还专门出台了关于稳住经济的30条财政政策措施,涵盖退税减税、专项、政府采购、社保费缓缴、政府性融资担保等8个方面。(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