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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校地人才培养共赢、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与法学实务融合共进,6月16日上午,丹阳市司法局与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岳嵩、丹阳市司法局局长段建强等出席活动。

根据协议,双方秉持优势互补、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理念,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业务培训、法治人才培养等事项的研究和合作。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在丹阳市司法局设立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为法学类、管理类等专业学生在专业见习、教学实习和毕业综合实习搭建平台,进一步拓宽学生就业思路,提升实践本领。同时,鼓励优秀法律人才向本市基层法律服务岗位流动,充实全市法律队伍力量。丹阳市司法局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建立丹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系全市首个建立在高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学校委派具有法律援助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带领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局推荐有教学研究价值或有实践价值的案例,指派师生共同研究办理并在实践中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实现理论和实践互融,实效与能力共升。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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