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2)196号)。《通知》提出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指标为400万千瓦,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包括专项安排敦煌市100万千瓦),均为市场化消纳项目,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万千万。

并鼓励采取“光热+风光电”一体化建设的模式,确保电源和储能设施同步建成;省电力公司要简化接网流程,加快办理新能源项目电网接入手续,全力推进电网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新能源项目和接网工程同步建成,实现“能并尽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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