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讯11月2日,在广州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市监局副局长丁力提到,中、高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
丁力说,该局强化药店和农贸市场的防控措施,及时修订印发了《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十版),区分疫情常态化期间和出现本土疫情后,两种情况下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截至11月2日,花都、白云、天河、海珠、荔湾、越秀、黄埔、南沙等8个区的零售药店已启动出现本土疫情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丁力说,市民朋友如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零售药店购药,须按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量体温。中、高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低风险区域内的零售药店,要对购买《目录》药品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报告。
此外,该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丁力说,该局在涉疫封控区、管控区及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区,设置了76个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监测点。同时,加强与物资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发挥市场监管价格信息采集系统的预警作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电商平台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价格违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4600余份,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宗。
审发:黄越尧编辑:温卓涛校对:陈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