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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华松
近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新修订并印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制度》针对地方“双减”政策落实,改善学生营养、扩大普惠新学前教育等重大政策进行了重大修订,明确指出中小学生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要求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新制度出台前,学校食堂的经营和管理通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经营与管理,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任人唯亲或利益输送等行为。食堂承包出去后,为了获取更高利润,部分承包人难免昧着良心低价进货,甚至把劣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提供给学生食用,导致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所闻。今年4月,云南瑞丽第一民族中学擅自加工冷荤凉菜,导致多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不同症状。8月,四川教育厅通告平昌、通江县两县以走过场的招投标形式,掩盖私相授受特许经营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事实。
在此番操作之下,学校食堂往往变成了独门生意,个别学校与承包人置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成长而不顾,学生成了利益争夺下的受害者。显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新修订的《制度》是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
《制度》对食堂的经营与管理提出一系列的规范举措,例如,进行专款专用,买菜多少钱、运费多少、人工多少钱,都需要定期公开,以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售价多少,结余多少,让学生与家长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财务的公开与透明,无疑会起到监督作用,对那些伸向学生“饭碗”里的黑手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另外,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要不定期地听取学生的意见,对学生满意度不够的,必须要求其及时整改。
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卫生与安全是重中之重,《制度》的出台可以有效打击与尽量规避那些以中小学食堂为代表的刚性需求供给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浑水摸鱼、谋取私利及其他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各种问题与隐患,新举措可以很大程度净化与纯洁中小学教育环境,让学校回归公益性单位的本质属性,尽量少沾染一些盈利性色彩。
当然,《制度》的实施必然意味着从今往后,所有中小学的食堂都不能营利,对于旨在改善学校整体经营状况、适当增加教师福利与待遇为目的的正常诉求,我们建议通过政府有关部门财政补贴的方式加以解决。
(作者是广州大学社会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