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内蒙古取消优惠电价。多方对此各抒己见。
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内蒙古自治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现行与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该《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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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同时明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的“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
优惠电价不利于电力市场建设
《通知》称,为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取消该区优惠电价政策。
记者了解到,此前,内蒙古曾大力推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电价优惠。2016年,该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交易到户电价为0.26元/千瓦时。随后,该区又在2018年5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执行电价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参考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今年3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政策清单》,明确将对5G基站、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先进材料、制氢、储能等纳入该区重点支持产业目录的企业给予电价政策支持。
“与目前约0.4元/千瓦时的蒙西电网代理购售电平均到户价格相比,0.26元/千瓦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交易到户电价的确有很明显的价格优势。”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中心副主任吴俊宏对记者表示,这样的优惠电价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非常有利。然而,在目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愈加成熟、经营性用户电量被要求全部进入市场的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存在“双轨制”矛盾,不利于电力市场建设。
新政利好新能源发电项目
业内普遍认为,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将直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进入蒙西电力市场,参与双边协商交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电价将与市场接轨,用电价格将大幅提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通知》发布前,列入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录的企业,其用电量的近65%通过新能源竞价交易(电价为0.0557元/千瓦时)完成,剩余的35%用电量按0.3112元/千瓦时与火电交易,均价为0.26元/千瓦时。此电价明显低于蒙西地区市场化用户双边协商交易电价。
“整体而言,该政策的发布利好蒙西地区新能源发电项目,之前分配的0.0557元/千瓦时的竞价交易电量将转变为双边协商交易电量,有助于提高蒙西新能源项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增加蒙西地区新能源项目收益。”一位不愿具名的央企新能源发电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取消战略性新兴企业的的优惠电价后,蒙西月度新能源协商用户需求量会增加,同时,各新能源发电侧分配到的可参与双边协商的电量亦会增加。但双边协商价格能否保持稳定甚至上涨,还有待参与交易后再判断。”
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安华认为,取消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可能会在局部产生不利影响,但从全局看,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长期看是利好。“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和此类价格的形成机制,减少行政因素对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影响,有利于经济运行体系按照市场化方向更加健康地发展。此次相关政策的调整无疑会给一些地区、行业、市场主体带来挑战,但总体上看,对我国能源转型不会有太大影响。”
政策执行不可“一刀切”
但对于内蒙古取消优惠电价政策,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用电企业负责人不免倒苦水:“正是因为有优惠电价,我们才来这里做风光制氢项目”;“我们有些项目才刚上马,收益计算都是按照优惠电价考虑的”;“突然取消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搞得大家措手不及”……
在吴俊宏看来,取消优惠电价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此次内蒙古取消优惠电价非常突然,一些近两年刚上马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可能会因为电价政策突变导致项目的经济性发生质变。“建议在执行这一政策时,不要对所有项目一刀切,已建成的项目可继续执行此前电价政策,或通过补贴等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表达了类似观点。陈皓勇指出,电力作为公共产品,其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应类似于公共政策的发布与执行,改革者应充分认识到电力定价的严肃性。“电价政策一旦定下来,不应朝令夕改,因为其影响深远且牵涉面广,尤其是在结算时,电价与电力项目的投资、运营、利润、税收等都是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