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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吉林市发改委发布的《吉林市稳定经济50条措施》提出,加快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传统燃煤电厂转型升级,加快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燃煤机组项目和东方电力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布局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蛟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快桦甸红石、舒兰榆树沟等抽水蓄能站点调规。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完善城乡电网网架结构。谋划实施一批整县整区村级光伏、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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