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于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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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的内容,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监管部门正持续推进对“天价片酬”问题的规范整治,已有多家互联网视频平台企业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联合抵制明星“天价片酬”。分析人士表示,“天价片酬”问题的整治对平台大有裨益,可极大降低内容成本,进一步改善其业绩。
演员片酬事项受瞩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广电总局有关指导规定,合理确定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形成主创人员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挂钩的片酬结构体系。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将节目制作成本配置、主创人员选用及片酬情况等作为节目评比推优和资金扶持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强调,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明显不合理、可能影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节目及相关制作主体的内容质量、从业资质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管。
“天价片酬”曾长期困扰影视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以来,热钱涌入影视行业,一时间行业水涨船高。
多年来,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持续推进该问题的解决。2017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
今年2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强调,对于演员片酬问题,要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
平台企业受益
监管部门出台“限薪令”,互联网视频平台也在积极配合。
2018年8月,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与六大制片公司联合发表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尝试推行单个演员单集片酬(含税)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具体定价规则。
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协力下,剧集采购成本明显下降。以爱奇艺为例,“限薪令”发布前单集网络售价达到1000万元以上,限薪要求落地后单集价格已回落至800万元以下。相应地,2018年一季度到2022年一季度,爱奇艺版权内容资产净值占比从69.18%下降到37.10%。
2020年芒果超媒(300413)采购了《下一站是幸福》等5部卫视年度重点电视剧,原计划投资金额为15亿元,实际投资额为9亿元,公司解释是受行业整体影响,内容版权采购价格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表示,剧集售价逐步回归理性,有利于互联网视频平台企业内容成本端优化,业绩有望进一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