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省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近日,吉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提出29条纾困措施。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237.5万户,同比增长12.9%。在开展大量实地调研和跟踪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此次出台的措施细化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中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相关内容,完善了国家和吉林省已经出台的一些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根据近期个体工商户反映突出的问题和诉求,结合该省实际量身定制了一些支持政策。
在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发展信心方面,措施提出,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税费负担、减免房租(摊位费)或物业费、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消费券政策范围等6条针对性措施,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发展方面,提出实行登记注册“容缺办理”、允许个体工商户摆摊经营、持续支持“个转企”、推行歇业制度等9条措施。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优化信用监管、严查乱收费等加重经营负担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强化社会兜底保障4条措施,力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安心经营,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表示,为落实措施,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工作制度,实施“点对点”精准帮扶,依托全省580余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通过省、市、县、所四级联动,建立7000个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记者 柳姗姗 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