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国网新疆电力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能源开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发布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旨在进一步理顺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开工前手续办理周期较长、新能源项目源网不匹配不同步等问题,打通项目建设中堵点、难点、痛点,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提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按照“一张图”和新能源规划布局,提前开展用林用草、环评等手续办理,为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创造条件。
通知强调,强化规划布局指导,用足用好新能源开发布局一张图,与自治区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衔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研究确定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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