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南京法院金融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9年—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期货、保险、民间借贷等金融类案件126880件,审结126488件,同比分别增长44.89%和53.03%。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升,2021年全市法院金融条线一审服判息诉率95.17%,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从2019年的1.01%下降至2021年的0.64%,金融借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9年的88.18天下降至2021年的48.9天,远低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指标前沿水平的120天。

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依法履行金融审判职能,深化金融审判机制改革,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力打造高层次金融审判,服务保障南京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单位,率先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为证券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委托调解826件,调解成功376件,诉讼标的额共计1800余万元。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营管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法院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建立“投诉受理+调解+裁决”一站式金融纠纷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市法院诉前共委托金调委调解案件639件,调解成功155件,成功率为24.26%,司法确认12件,为当事人节省了上百万元的诉讼成本。

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多元化

近年来,南京金融借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仍高位运行。2019年—2021年,全市法院一审金融借贷案件收案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为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保险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合计占一审金融借贷案件收案总数的93.6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标的额案件以及涉商业承兑汇票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2019年—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比有所增长。

证券虚假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下降。南京中院集中管辖全省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此类案件往年均保持每年30%的增长态势。但2019年—2021年,在涉诉上市公司(主要是外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该类案件收案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当前,作为诉讼参与人参与到金融诉讼中的主体种类繁多,呈现多元化趋势。如网贷平台利益主体多元。网贷平台涉及人员多,包含平台方、投资人以及借款人,部分还会涉及到担保机构,且资金体量大。

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地域分布集中。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银行卡纠纷为主。银行机构相对较多的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法院等4家法院受理上述两类案件的数量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

金融机构应增强合规意识

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社会公众、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的共同努力。针对金融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白皮书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公众要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切忌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不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资料图】

白皮书建议金融机构要增强合规意识,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体系。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展业过程中,要尽快确立起线上服务统一标准,建设线上销售证据留存和追溯体系,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要强化风险意识,系统梳理贷前审查、贷中审批、贷后监管等各环节的风险节点,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强化社会责任,助力普惠金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帮助。

白皮书建议监管部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创新行为,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强化衔接配合,搭建金融信息大数据平台,形成司法与金融监管、行业自治的共治合力。健全完善市场信用评估制度、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畅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

记者 钱海盈 见习记者 张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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