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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4起行政处罚信息,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公司等4家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被罚,7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

经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存在“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违法违规事实。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分行合计处以60万元罚款。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个人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未有效识别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个人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尽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18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柯旗伟、张先伙、陈运生、廖永鑫、肖挺焜给予警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违法违规事实。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1.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黄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法违规事实。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2.2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郑兵给予警告,并处以4.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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