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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的通知》。
根据文件,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酒泉恒瑞新公司瓜州北大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3个项目建设方案总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同意列为甘肃省“十四五”首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其中风电55万千瓦,光伏35万千瓦,储能18万千瓦/36万千瓦时。
文件表示,甘肃省发改委下达各地的年度新能源建设指标范围之外新增指标;应优先落实电力消纳负荷,源、网、储项目应与负荷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电力消纳负荷未建成的,配套建设的源、网、储项目不得并网运行;示范项目要拥有独立的“一体化”项目调控技术支持系统,满足现有省级调度机构关于并网项目的各类要求;一体化项目不得向电网反送电,有用电需求时可从电网购电;从电网购电时,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电力市场交易。
去年12月,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功能互补发展首批试点项目的通知》,提出源网荷储试点项目要优先落实电力消纳负荷,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电量替代和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大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供暖等新能源电力绿色直供电示范项目建设。
每个市(州)最多上报2个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原则上项目应在2023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要求“一体化”试点项目布局不得与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等省级重点推动的外送通道项目配套电源规划相冲突;严禁借“一体化”项目名义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储能项目建设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电力负荷要考虑多元化,原则上不推荐储能项目建设模式、电力负荷类似的多个项目同时纳入试点范围;无成熟项目的市(州)可不参加此次申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