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取消优惠电价政策,通威及隆基分别回应已经关注到相关政策文件,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据统计,截至今年末,通威在内蒙古有9万吨多晶硅产能。最新投资公告显示,通威计划在内蒙古包头建设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隆基方面,今年3月隆基宣布将在鄂尔多斯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在8月份,隆基又将原协议中约定的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变更为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
此外,新特能源内蒙古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已开始逐条对生产线进行调试,预计四季度达产。
电价上涨对光伏生产成本影响
硅料的生产为高载能产业,电力成本目前占多晶硅生产成本30%以上,用电需求较大。硅片方面,电费占硅片全工序加工成本比例为15%左右。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多晶硅生产的平均综合电耗同比下降5.3%至63kWh/kg-Si,平均还原电耗同比下降6.1%至46kWh/kg-Si。折算到吨,就是多晶硅每吨耗电6.3万度。
据此计算,硅料生产每吨耗电6.3万度。电价每增加0.1元,多晶硅生产成本增加6300元/吨。内蒙古优惠电价和市场电价的差别应该在0.1元以内,最大不超过0.2元,即每吨多晶硅成本可能会增加6300元,至多不超过1.26万元。
内蒙古地区的光伏产业链主要涉及硅料和拉棒环节,享受的优惠电价为0.26-0.3元/度。根据机构测算,按照当地现行的220kV大工业电价计算,调整后电价约0.45元/度,硅料+拉棒环节电耗合计约60度/kg,假设极端情况下电价增加0.2元/度,对应硅料+拉棒成本上升约0.03元/W。
内蒙古的光伏企业数量众多,包括通威、协鑫、中环、新特能源、上机数控、大全等。内蒙古的硅料在产总产能约占国内硅料总产能的27%,硅片总产能约占国内硅片总产能的20%。
各地纷纷取消电价优惠
无独有偶,今年4月1日,隆基也收到了云南省发改委函告,9月1日起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据了解,截至2021年末,隆基在云南省形成约67GW的拉晶产能和57GW的切片产能,隆基在云南已投产的切片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约为54%。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片项目、曲靖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开工或投产。
从产业链来讲,光伏行业共分为硅料、单晶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及电站等几个环节。其中,硅料、拉晶等环节属于重资产、高耗能业务,电价对于企业的生产成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近年来,在产业配套与优惠电价政策的吸引下,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新疆等西部省份以及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云南等西南省份就成为硅料、硅片企业投资的重点省份,产能、产量增速超出新疆。据硅业分会预测,2021年底,新疆多晶硅产能的全国占比为56%,这一数字将在2023年底被稀释为31%。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美国出台《涉疆法案》,成为中国光伏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最新贸易障碍。《涉疆法案》明确了四个优先执法的行业,硅基产品(包括多晶硅)及其下游产品在列。多晶硅的下游产品则包括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涉疆法案》的实体清单中,工业硅厂商合盛硅业,多晶硅厂商大全能源、东方希望集团、协鑫集团位于新疆的四家下属公司在列。
短期来看,各地取消优惠电价将进一步推高光伏产业链生产成本。同时,在风光发电装机不达预期的情况下,开源有困难,只能节流,不允许地方政府引进高耗能产业拉升GDP。
因此,在有了云南前车之鉴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今年气候异常状况频发,全国电力供应趋紧、电网超负荷运行的背景下,产业对此已经有了心理预期。长期来看,碳达峰的压力下,煤电不能满开,今后可能每年夏季都会出现电力短缺状况。
长期来看,电价上涨将刺激光伏需求的爆发,对于光伏经济性提升和需求拉动将产生更积极和正面的影响。
以下为文件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为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政策要求,做好审计署2021年节能减排审计发现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取消我区优惠电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蒙西电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政策、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
二、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上述优惠电价政策取消后,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电价政策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蒙西电网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26号)中“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价格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自2022年9月1日起废止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