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一《规划》为江苏和全国能源业界关注已久,自去年上半年的“征求意见稿”发布至今,历时一年有余,经过了多轮修改完善。《规划》发布短短数日,在国内、省内可再生能源产业界产生了巨大反响。
根据《规划》,截至2021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4443万千瓦,占装机总量的28.8%。其中,风电逾154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168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42万千瓦。江苏海上风电装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光伏发电装机位居全国第三,生物质发电装机位居全国第四。全省能源结构渐趋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作用日趋明显。“十四五”期间,江苏将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优化风电发展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稳步有序开展海上光伏建设,加快推进“光伏+”综合利用,多元化发展生物质发电,科学推进抽水蓄能开发。
作为国内经济最强省份之一,江苏能源需求强劲,既是能源消费大省,也是能源资源小省。长期以来,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日益缩减。在“双碳”战略目标下,能源开发与消费的绿色化已成为刚性趋势。在这一背景之下,新近出台的《规划》明确了江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哪些最新方向和目标?依据这些目标,江苏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新“蓝海”何在?记者对此深入采访,省内外专家学者与知名企业家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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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背后
江苏“风”与“光”:“十四五”再提速
《规划》提出,到2025年,省内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要达到15%以上。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600万千瓦以上,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4%,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对比“十三五”规划,五年周期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目标有了大幅增长。未来四年,江苏风电与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新增规模将再提速,对比国内主要沿海省份的海上风电开发目标,江苏依然领跑。
江苏近海浅水区风电开发已近饱和,业界期盼的近海深水区和远海风电开发,《规划》明确了方向与整体模式。即,按照“近海为主、远海示范”的原则,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思路,探索开展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海洋牧场、海上综合能源岛、海上风电制氢、海上风电与火电耦合等前沿技术示范。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存量项目。为此,全省将建立海上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机制,加大省级统筹资源力度。加快完成灌云、滨海、射阳、大丰、如东、启东等地存量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此外,光伏发电仍将是全国绿色能源开发的主力。“十四五”新增光伏装机目标,江苏1800余万千瓦,广东约2000万千瓦,浙江新增目标逾1200万千瓦。在较小的国土面积上,江苏光伏发电开发规模将继续位列各省前列,且江苏光伏电池组件产能、产量长期位居全国第一,也是全球的核心产地。
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将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发挥企业在智能电网装备、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储能系统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强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推进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研制以及高承载主轴承、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各类电力电子器件、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勘察、施工及柔性直流送出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根据《规划》提出的“十四五”目标,绿色能源产业“江苏军团”在全国版图之中的比重将继续提升。
有专家指出,长三角等地区主要承担着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高端设备制造功能,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高地。从迄今公布的各省市能源规划可见,国内各区域新能源产业都在加快提升规模和开发水平,以江苏为代表的长三角区域,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区域,这种变化尤为显著。
企业反响
加速布局新业态持续扩大产能
在不断增强自主科技创新投入的基础上,加速布局能源新业态,是众多江苏可再生能源产业龙头企业的最新选择。这与《规划》提出的目标一致,实际上也是多年来江苏这一产业可持续成长的必经历程。
天合光能是国内光伏业龙头企业,其董事长高纪凡认为,《规划》出台,江苏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应加快转型升级,适应并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他建议:一、国家把光伏技术创新纳入国家重大创新体系统筹;二、大力发展储能尤其是新型储能系统,汇聚各方力量,不断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三、加快发展特高压,这对于增加清洁能源消纳、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有重要意义;四、推动能源数字化,可以把太阳能、新型储能、充换电、新型用电等能源技术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相结合,构建智能化体系。高纪凡告诉记者,天合光能将大力布局储能、特高压、能源数字化等最新领域,这些领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是全新的“蓝海”。
国内光伏业后起之秀东方日升,近年来在常州市金坛区持续投资,发展迅速。该公司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认为,2025年江苏光伏装机目标3500万千瓦以上,无疑是对江苏光伏业界的重大激励。2017年,东方日升一期项目仅用了6个月即投产。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总投资逾50亿元的金坛二期项目启动,将进一步完善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等产能布局,加快做大做强在江苏的光伏装备先进制造基地。
专家预测
海上光伏:未来四年的新兴巨大市场
对于江苏“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一些专家有独到的解读。
省能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崔国华认为,海上光伏是新能源发展新的重要领域,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高、生态环境友好。江苏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全国第一,涉海面积较大,初步统计达3800平方千米,若在现有海上风电区域合理安装海上光伏,一可充分利用现已征用海域,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二可为我省新能源大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三可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按照《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应当借鉴山东、浙江的做法,探索技术路线、加强研发创新、降低开发成本,有计划地大力发展海上光伏。
为此,崔国华建议,首先要使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认识到江苏实现《规划》乃至“双碳”目标的难度。江苏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大规模开发陆上光伏不太现实,向海发展是新的“蓝海”。由于海上光伏单位造价高,应参照山东省做法,给予财政补贴扶持,引导其迅速降本。其二,加快编制江苏海上光伏实施规划。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基础,对海上风电已开发及规划的海域进行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海域。其三,明确用海权的实施细则。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探索利用已确权风电区域、养殖用海、盐田用海区域,科学布局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其四,科学确定储能配置比例,明确电网接入要求。其五,加大技术的研发投入,迅速降低开发成本。目前,国电龙源、华能江苏清洁能源等公司均已投入海上光伏的研发,但力度较小,示范作用不明显,应出台鼓励政策,加快技术创新。海上光伏发电送出可以综合利用海上风电送出通道。
崔国华告诉记者,海上光伏发电开发,应充分借鉴海上风电的发展经验,成立省级协同机构,逐步推进。可以先选择滩涂或潮间带示范开发,再逐渐向深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