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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规划提出主要目标:
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省内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以上,实现能源消费结构有新优化。
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6600万千瓦以上,省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4%。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另外,抽水蓄能装机达到328万千瓦以上,实现电力装机结构有新跨越。
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力争达到25.1%左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力争达到16.3%左右。
优化风电发展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存量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到2025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