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晚间,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称,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用电价格的函》,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电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

生产成本增加

云南、四川等地水电资源丰富,而光伏上游的工业硅、多晶硅、硅片等制造环节耗电量较大,因此,过去有不少光伏上游企业均将产业投资于这里。从隆基股份的产业版图来看,云南省也是其投资重地。

早在2016年3月,隆基股份就与云南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云南省投资建设单晶硅棒硅片、高效电池组件、特色农业光伏电站产业链,带动千亿级单晶光伏产业集群和云南省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自2016年开始,隆基股份陆续分别与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云南省保山市政府、丽江市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腾冲市政府、曲靖市政府等云南省多地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推动上述战略协议的有效落实。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隆基股份已在云南省形成约67GW的拉晶产能和57GW的切片产能,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片项目、曲靖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开工或投产。

此外,截至2021年末,隆基股份在云南已投产的切片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约为54%。隆基股份2021年中报中提到,公司单晶硅棒、硅片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陕西(西安)、宁夏(银川、中宁)、云南(丽江、保山、曲靖、楚雄)和马来西亚(古晋)。

隆基股份表示,鉴于公司在云南省内的投资项目不能再执行原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电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云南省内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电费占硅片全工序加工成本比例为15%左右,对公司利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新项目转投内蒙古

据隆基股份3月13日公告,其与鄂尔多斯市政府、伊金霍洛旗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总投资约195亿元。其中,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76亿元,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03亿元,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亿元。

事实上,多家光伏龙头企业也把目光投向了内蒙古。

3月8日,江苏阳光公告称,拟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

2021年12月14日,江苏阳光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乌拉特前旗政府签订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框架合作协议,计划投建10万吨多晶硅、15GW单晶拉棒、15GW电池组件及电站项目,总投资351.5亿元。

同样在2021年末,东方日升对外表示,拟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包头市固阳县投资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总投资额初步预计446.5亿元。项目分为负荷端、电源端两大板块,对应“年产20万吨金属硅+15万吨高纯硅+10GWN型高效拉晶+3GW组件”和“3.5GW光伏电站项目+1.6GW风电电站项目+储能项目”。

此外,2021年11月,特变电工公告,与达茂旗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包含40万吨高纯工业硅项目,预计投资60亿元。

不到半年时间,四家光伏公司便在内蒙古绘制出千亿级的投资版图。究其原因,隆基股份表示,一方面是出于多元产业布局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当地政府给到的政策更具竞争力。

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焦佳于在公开场合透露,“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发电装机量为1238万千瓦,风电装机量为3729万千瓦,风电、光伏合计装机4967万千瓦。

内蒙古提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翻番的目标后,其光伏、风电都会迎来巨大发展空间。保守估计,其“十四五”光伏发电装机量应在1000万-2000万千瓦区间。

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 “十四五”末,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相当于新增风电项目5115万千瓦,光伏项目3262万千瓦,共8377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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