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今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剑锋所指,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现象。
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设立景点必须有相应的管理门槛。比如,正规景点带有一定的公共属性,有配套的服务和辅助设施、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而私设“景点”多数出于单纯盈利的目的,并不具备正规景区的基本条件,往往因为服务不规范引发纠纷,或因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还有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甚至因为缺乏安全设施造成了游客人身伤害。对此进行专项整治,必要且及时。
还要看到,私设“景点”之所以“有市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旅游市场的结构性变化。近年来,城市周边“微度假”产品迅速升温,主题乐园、乡村民宿、“酒店+景区”自驾游成为游客热门选择,亲子旅游、研学游蓬勃发展。在互联网平台催动下,一些“网红打卡地”也成为热门旅游地。与此同时,一些正规景点却未能跟上消费升级的步伐,有的过度依赖“门票经济”,收费名目繁多,商业味过浓;有的同质化严重,旅游项目缺乏创新,游客体验不佳,对游客吸引力不足。
当前,旅游消费升级面临新的机遇。随着80后、90后等新一代消费主力崛起,人们对文旅产品的需求不再满足于观赏性,更多追求多元化、个性化、深度游的体验,对高品质旅游产品、特色休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文旅振兴、消费扩容新亮点频现,也成为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个性化、定制化旅游服务体系的重要机遇,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文旅部此次通知指出,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理顺管理体制。整治私设“景点”应当成为一个契机,成为撬动旅游产业消费升级的支点。
一方面,撬动旅游产业创新升级。归根结底,价格和体验是游客对景点的两个重要评价标准。面对旅游产业消费升级,各地文旅部门要积极引导文旅企业积极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丰富产品供给,满足多元需求。要积极挖掘、密切关注具有发展潜力的旅游资源,采取必要引导和安全保护措施,开发更多的合规旅游产品。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文旅部门联合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放近郊住宿消费券,迅速释放文旅消费需求。有的支持旅游景区培育新场景,开展夜间消费创新行动,全省旅游景区演艺收入同比增长显著。这些无疑都是探索和创新。
另一方面,推动旅游管理创新升级。文旅部门在大力整治私设“景点”同时,也需推动审批、管理、监督机制动态升级。一则坚持分类施策,积极引导基础条件比较好、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的私设“景点”通过合规程序建设成正规景区,严格依法取缔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破坏生态环境的私设“景点”,防止“死灰复燃”;二则在景点审批流程上,推动文化旅游、工商管理、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提供“一条龙”服务,简化进入和退出的双向动态管理手续。通过进一步提升监管和治理效率,推动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游客权益得到更好维护。(济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