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仪科技”,688600.SH),发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即将登陆科创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

《电鳗财经》注意到,但作为皖仪科技核心产品的在线监测仪器,因为出现数据波动大、不可靠,被环保局指出在线监测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客户的解除合同要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此外,皖仪科技2019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占全年该数据比例仅为7.63%。而公司要获得稳岗补贴款,需要满足连续三个月亏损条件,公司去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有调节利润的嫌疑。

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被退货

《电鳗财经》注意到,2017年至2019年,环保在线监测仪器占皖仪科技收入比例均超过50%。但作为公司核心产品的在线监测仪器,因为数据波动大、不可靠原因,被环保局指出,在线监测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客户的解除合同要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2015年4月24日,浙江宏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电公司”)(需方)与皖仪科技(供方)就供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产品的销售事项签订编号为JYG-15-20150424-HOODI《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一、总则…二、订货与发货1、产品名称皖仪CEMS1000烟气排放监控软件V1.0、型号CEMS1000、数量4套、单价107500元、总价430000元。…3、到货地点:汽运嘉峪关索通预焙公司。…五、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验收1、验收标准:以合同及技术协议中的供货内容和技术指标作为货物验收标准。3、需方在设备到达目的地后,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方案书或技术协议在30天内组织安装调试。4、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及技术协议。5、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5.1指导安装、免费调试、直至系统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5.2竣工报告之签署:供方按合同技术协议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安装调试,需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15内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即日起设备进入运行期。。。。

2015年9月2日,宏电公司(需方)与皖仪科技(供方)就供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产品的销售事项签订编号为SD-35-20150902-HOODI《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皖仪科技向宏电公司供应产品名称为皖仪CEMS1000烟气排放监控软件V1.0、型号CEMS1000、数量3套、单价107500元、总价322500元的产品。到货地点:汽运山东索通发展(603612,股吧)公司。双方就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验收、服务承诺的条款与2015年4月24日签订的编号为JYG-15-20150424-HOODI《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一致,另该份合同的第7点其他约定中载明:嘉峪关索通预焙公司(年产25万吨预焙阳极工程)煅烧烟气脱硫改造(嘉峪关一期)如用的皖仪CEMS1000产品通不过环保验收,本合同取消,退回本合同(合同编号:SD-35-20150902-HOODI)已支付货款。

同签订后,皖仪科技分别向宏电公司指定的二处到货地点交付货物,宏电公司向皖仪科技先后支付总计45.15万元的货款。

2016年4月8日,宏电公司、皖仪科技代表人就关于嘉峪关项目在线监测系统问题达成会议纪要:一、明天(2016.4月9日)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测温探头(PT)更换维护。进行系统的全面清理检查,包含所有探头和分析设备。售后人员在现场观察3天以上。二、观察期间进行业主方面人员培训,做出现场维护检查及时进行油污清理的文字性文件表格…三、清理后采用一切办法保证数据平稳运行15天以上,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出现数据超标或者倒挂现象。…2016年11月25日,索通预焙公司发给宏电公司《关于更换在线监测设备的函》:宏电公司承建的两套烟气脱硫系统,均安装安徽皖仪所制造的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就目前情况来看该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不好,主要表现为:…近日,我公司还特请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员来现场对在线监测设备查看,环保局负责人员指出,该在线监测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11月17日,环保局下发书面文件要求我公司尽快完成在线设备的数据上传和验收工作,若再不验收将面临刑事处罚或停产整顿。为保障安全生产,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更换在线监测设备,因更换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全部从项目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2017年2月13日,索通预焙公司发给宏电公司《煅烧脱硫烟气检测设备更换的告知》:宏电公司承建的我公司一、二期煅烧烟气脱硫系统所属的4套在线检测设备CEMS(安徽皖仪制造)投运后,数据波动大,不可靠,运维人员不能及时到场处理,使我公司该系统环保验收不能通过,环保压力巨大,也严重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为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我公司于2017年1月15日对该4套CEMS进行了全部更换为雪迪龙(002658,股吧)品牌,26万元/套,4套共计104万元。该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设备更换后,目前雪迪龙的CEMS检测数据稳定,运维及时,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2016年10月25日,索通发展公司发给宏电公司《关于脱硫系统验收之事宜》:…如宏电公司提供的CEMS系统不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则我方要按环保部门的要求重新安装新的CEMS系统,相关费用从原告工程款中扣除。…2016年11月6日,临邑环境保护局向索通发展公司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一份:该单位1#、2#、3#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以后,其在线监测数据一直不稳定,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已经影响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单位外排废气的正常监管。责令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或者更换在线设备,确保11月20日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12月31前完成验收。

2016年11月7日,索通发展公司发给宏电公司《关于脱硫系统整改之事宜》:宏电公司立即督促CEMS厂家在2016年11月15日前妥善处理监测设备问题,否则我司将自行更换全部CEMS系统,一切相关费用将从原告承建的脱硫系统应付帐款中扣除。…2016年12月6日,索通发展公司发给宏电公司《关于索通脱硫系统CEMS更换告知函》:宏电公司承建的我司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中配套的皖仪CEMS在线监测仪,屡次出现烟气检测指标异常的情况,虽经贵方多次协调,皖仪人员多次到现场分析整改,仍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并因此给我司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环保部门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为保证脱硫系统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经我司研究决定并告知贵司,彻底更换原安装的CEMS在线监测仪3套,为此请宏电公司自行处理更换下来的皖仪CEMS在线监测仪。…另查明,宏电公司嘉峪关项目部工作人员分别于2015年8月24日、2016年9月18日在载明“仪器正常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验收单》上签字盖章。201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皖仪科技派工作人员至嘉峪关索通预焙公司对CEMS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由原告公司嘉峪关项目部工作人员在记录单上签字。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8日判决:确认解除宏电公司与皖仪科技分别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9月2日签订的《买卖合同》;皖仪科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宏电公司货款45.15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按年利率6%自2017年7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为何皖仪科技在对上述进行维修后,仍屡次出现烟气检测指标异常的情况?

为获补贴款调整利润?

《电鳗财经》注意到,为满足连续三个月亏损条件获得稳岗补贴款,皖仪科技2019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占全年该数据比例仅为7.63%,有调节利润的嫌疑。

2019年8月19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合肥市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

2019年11月18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关于2019年合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2019年11月20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19 年合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根据情况说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 号)和《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6 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由企业自主申报。申报条件为:参保企业2018年度生产经营亏损或2019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有未执行完成或2019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企业暂时困难,但经过努力,有望恢复,企业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

2019年12月31日,皖仪科技取得相关稳岗补贴。

保荐机构表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皖仪科技2019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有未执行完成及2019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已制定了稳岗就业岗位措施并出具《企业不裁员承诺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仪科技符合申报2019 年合肥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申报条件要求,并在公示后已取得相关稳岗补贴。

2019年,皖仪科技获得稳岗补贴款384.56万元。

《电鳗财经》注意到,皖仪科技为了获得满足连续三个月亏损的条件,2019年上半年财务数据颇显异常。

2019年,公司营业总收入4.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0万元。而在2019年上半年,公司总收入1.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456万元。

2016年至2018年,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占比为36.14%。从上述数据看,公司2019年上半年收入占比在正常范围内,但净利润却仅占全年的6.86%,颇显怪异。

《电鳗财经》研究发现,营业外收入,成为影响公司上半年、下半年净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

2019年上半年,皖仪科技营业外收入为71.72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6.79万元。而2019年全年,公司营业外收入暴涨至939.9万元,营业外支出则仅上涨了16.9万元。这也意味着,2019年下半年,皖仪科技营业外收入大涨了12倍。

2019年半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何仅为全年的7.63%?公司财务数据如此调整,是否为了满足连续三个月亏损的申报补贴条件?

针对上述疑问,《电鳗财经》向皖仪科技发送邮件求证,截止发稿,尚未收到公司回复。(记者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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