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经履行相关程序,自2021年6月1日起,深交所将暂免收取总股本在8亿(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费,并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深交所股票上市费包括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依据上市公司总股本定额收取。本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是深交所在2012年、2019年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实施新的上市费收费标准后,深市总股本8亿(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费暂免收取。据统计,本次降费措施实施后,深市超过65%的上市公司将暂免缴纳上市费。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进一步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服务实体经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优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记者 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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