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9月7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了近期湖南省化解隐性债务方面的措施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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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披露,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相关金融机构支持部分市州、县市区政府隐性债务展期降息。组织召开债券续持工作会议,协调5家农商行积极支持相关地区化债工作。成功协调邮储银行(601658)、中信银行、长沙银行(601577)等相关金融机构支持相关债券发行。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平台公司贷款不抽贷、不断贷,未将任何一家平台公司贷款列入不良,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通报还披露,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定期调度金融机构通过“六个一批”化债的数据情况,并及时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报告进展,1-7月,28家银行机构通过“六个一批”共为650亿元存量债务提供风险化解渠道。

据记者了解,2019年7月,湖南省财政厅出台26号文,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六个一批”措施,即通过金融机构“自接自盘延展一批”“替接他盘置换一批”“延期回售续持一批”“发新换旧平滑一批”“债务重组盘活一批”“债转股转化一批”。

通报还披露,根据省委部署,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多次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到相关市州进行债务调研核查,一对一进行指导。6月,参加民盟会议,就地方债务问题与民盟专家学者进行座谈。

“下阶段将加强对市州县区,尤其是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的指导,通过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的支持。”通报称。

地方债主要包括法定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其中,法定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隐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二是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湖南省财政厅数据显示,中央政府核定湖南省2021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3838.9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678亿元。根据上述限额,湖南省2021全年发行新增债券1637.7亿元,再融资债券1358.8亿元,共计2996.5亿元,平均利率3.43%。截至2021年底,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605.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湖南隐性债务数据并未对外公布。据人民银行湖南省某地市工作人员发表的文章,2019年末该地市政府性债务同比增长23.65%。其中,地方政府债务同比增长23.92%,隐性债务同比增长23.55%。

风险缓释情况方面,2019年末该市采取“六个一批”风险缓释措施的政府性债务规模为233.66亿元。分措施看,通过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延期偿付债务83.61亿元;通过调整利息缓释风险债务30.14亿元;通过银行再融资偿付其他金融机构债务68.30亿元;通过银行再融资偿付债券51.62亿元;暂未开展债转股和延期回售。分区域看,该市10个县、区共有9个落实了缓释措施;分银行看,该市30家银行机构共有18家采取了缓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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