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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4日电 (李楠楠、薄晨棣)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收藏品领域的涉老诈骗案件,该案涉及60岁以上被害人140余名,损失数额达2400余万元,被告人冯某某等14人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当天上午,北京8家法院集中对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严惩了一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情况,介绍了涉养老诈骗案件中的6大常见骗局,并为广大老年人作出法律提示。

据了解,北京法院此次集中宣判的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涉及被告人100名,其中法院认定犯诈骗罪的6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33人,集资诈骗罪的1人。上述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被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其余人员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查封、冻结的部分房产、金融理财产品等将在执行阶段变价后一并发还被害人。

北京高院刑二庭负责人罗勇告诉记者,这次宣判的养老诈骗案件,主要涉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假借“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6种常见类型骗局。罗勇提示,广大老年人群体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的小恩小惠、高息利诱投资以及吹嘘疗效的保健品等养老诈骗陷阱;应充分了解各类诈骗手段,面对各种公司的“画大饼”营销,业务人员的“花式”推介不轻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密码等重要信息,避免成为犯罪目标;同时,也要增强证据保全意识,保留交易合同及付款凭证,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交相关证据。

除此之外,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表示,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法院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线索核查、案件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机制;坚持高质量审判,重点惩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等法律手段,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高效率推进,畅通“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通道,加大线索处置力度。

据悉,截至7月31日,北京市法院共接收12337举报平台涉养老诈骗线索1144条,均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按照规定记录、核查、反馈,已全部联系举报人,联系率100%;坚持高密度宣传,北京法院结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特点,走进社区、街道、银行网点等场所,组织现场普法宣传活动170次,制作、散发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18000余个,通过与首都机场、北京公交、地铁等合作,不断推出让老年人“看得清”“读得懂”的宣传产品,推动形成“人人识骗、防骗”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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