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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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五年来对涉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发布典型案例并提出法官建议,提示居民常见的养老诈骗“套路”。

数据显示,五年多来,北京西城法院共审理养老诈骗案件19件,被害人、投资人多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6亿余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琦表示,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消费市场也迎来蓬勃发展,老年人的消费观念正在更新,消费意愿和能力也在增强,老年人在追求高品质晚年生活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目光投向老年群体养老新领域。

养老诈骗主要有八种常见类型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2.64亿。今年4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北京西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琦表示,该院系统梳理了近五年来养老诈骗刑事案件总体情况。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22年6月,该院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共计19件,其中涉诈骗罪7件、合同诈骗罪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件,被害人、投资人多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6亿余元。

“在梳理、分析之后我们发现,养老诈骗主要有以下八种常见类型。”汪琦说。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往往因运营不善而资金链断,更有甚者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还会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诈骗、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最为典型

北京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郭秋阳郭秋阳表示,养老诈骗是犯罪分子以养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以诈骗、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最为典型。他发布了补缴社保办退休,“靠谱”熟人不靠谱;黄昏恋遇“部委干部”,人财两空长叹息等五个典型案例并提出法官建议。

以“保险代办”型诈骗案为例,受害人经亲戚介绍,委托“熟人”补缴社保,但最终证实,这位“熟人”并不具备为他人补缴社保的条件和能力,而是以通过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为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7.9万元。郭秋阳表示,有些即将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因“未参保”或“断缴”而无法每月领取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用,这无疑会给家庭增加不小的负担。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希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和减轻家庭负担的心理,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等名义实施诈骗。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提前了解当前、当地的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到社保、税务等政府部门办理。

另一类比较典型的案例是针对中老年人的婚恋诈骗。案件中,王某虚构其为部委领导这一看似“高大上”的身份,刻意营造其经济条件好、社会地位高和退休生活有保障等光环,吸引张阿姨青睐。但实际上张阿姨由始至终只是听信王某“一面之词”,从未核实过王某的身份信息和工作情况,二人更是连面都没见过。王某利用了张阿姨想借助“部委资源”和“领导身份”方便自己“办事”的心态索要钱财。法官提示广大中老年人,通过网络、短信结实陌生人须谨慎,婚恋交友要建立在诚实、真实、现实的基础上,切莫轻信任何人没有真凭实据的花言巧语。也切勿迷信“潜规则”,摒弃“托关系”和“走后门”等社会不良风气。

除了上述典型案例外,还有发挥余热“献爱心”被“坑”、收藏品类诈骗以及利用封建迷信以做道法等骗取老年人钱款的案件。

北京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喻晓敏表示,养老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给老年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巨大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对此,西城法院建议,政府职能部门与政法机关通力合作,共同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同时,作为子女、晚辈要在日常生活中对老年人多关心陪伴,常回家看看;在老年人询问求助时,要耐心解答、悉心开导;如果老年人已经上当受骗,也不要指责埋怨、讽刺挖苦,要尽可能给予关怀理解,不要让受害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广大老年朋友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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