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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殷文静)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等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江苏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以下这些药品暂停销售使用并将召回。
具体来看,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达帕林凝胶1批次被检出pH值不合格;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止咳糖浆1批次被检出装量不合格;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脉宁胶囊1批次被检出鉴别不合格;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脉宁片(素片)1批次被检出重量差异不合格;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2批次被检出鉴别不合格;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玄麦甘桔颗粒1批次被检出含量测定不合格;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智托洁白丸1批次被检出性状、重量差异不合格;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川牛膝1批次被检出性状不合格;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茜草1批次被检出性状、鉴别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