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进展如何?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的监督和处罚还存在哪些不足?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互为表里、深度交织,监管部门将如何应对?面临竞争激烈的县域金融市场,农村中小银行应如何提升竞争力?
5月20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披露、分析地方中小银行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会上,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河南村镇银行风险事件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这一事件不简单是社会公众和村镇银行之间的交易,还涉及其他主体,涉及很复杂的交易结构。
该负责人强调,凡是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涉嫌违法犯罪的,银保监会将配合其他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河南4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 涉及其他主体和复杂的交易结构
针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这4家村镇银行取款难问题,银保监会第三次回应市场关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事件发生以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持续关注,责成河南银保监局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据我们了解,这个事件不简单是社会公众和村镇银行之间的交易,还涉及其他主体,涉及很复杂的交易结构。”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这几家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河南新财富集团,利用第三方平台或通过“资金掮客”,吸收公众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查。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最终还有待于公安机关侦查结果,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处置。
“但无论如何处置,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涉嫌违法犯罪的,银保监会将配合其他部门予以严厉打击。”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此前,银保监会已两次回应河南村镇银行风险事件。银保监会称,4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存取款业务正常开展,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银保监会提示金融消费者,办理金融业务选择正规渠道,不被“高息”“高收益”等虚假宣传误导,不轻易将资金委托给第三方代办,防止上当受骗。
重点查处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违规输送利益
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是中小银行范化解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大股东违规质押、股权嵌套、股权代持等股权问题,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违规输送利益问题,以及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等问题。
2018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处置不良2.6万亿元 城商行五年处置不良1.8万亿元
近年来,农村中小银行与城商行等地方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稳步推进。从成效看:
不良资产处置大步推进。
农村中小银行方面,2018年以来,累计处置高风险农村中小银行627家,处置不良贷款2.6万亿元,金额超过前十年的总和。
城商行方面,2017年至2021年五年间,城商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8万亿元,是2011年至2016年累计处置量的5.2倍。
与此同时,地方中小银行加大资本补充,增强资本实力与抵御风险的能力。
农村中小银行方面,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创新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举措,向289家农村中小银行注资1334亿元。
城商行方面,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政策工具,已批复为13个省份39家城商行补充城商行资本方案1046亿元。
股东股权乱象也得到初步遏制。
农村中小银行方面,2018年至2020年,累计对4000余名股东限制表决权、责令转让股权60余亿股。
城商行方面,加大对股东的穿透审查力度,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依法清退问题股东。比如,四川银行依法清理不合格老股东258户。
同时,银保监会支持地方政府引入优质地方企业、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重组高风险机构。比如,广东省、浙江省等地方政府,推动南粤银行、温州银行、宁波东海银行等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治理。
风险防控法律制度不健全 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的监督和处罚缺少明确法律授权
“农村中小银行风险总体可控,整体收敛。然而,从存量看,部分地区历史积累的风险体量较大,需持续加大处置力度;从增量看,疫情冲击、经济转型及行业变革等带来的风险将逐步显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在看到改革化险成效的同时,地方中小银行发展仍然面临挑战。比如,风险防控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问题银行处置法规建设比较滞后,高风险机构市场化退出通道不畅,优胜劣汰的市场纪律难以发挥作用。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的监督和处罚缺少明确法律授权,隐形股东、代持股权难以穿透识别。”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还有多个问题制约农村中小银行发展。比如,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一些机构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纵、违规关联交易等问题;农信社省联社定位模糊,履职越位与缺位问题并存;有的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履职不到位;部分地区风险处置资源不足;县域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工作;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合理运用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一行一策”稳妥处置重点高风险机构,确保风险不外溢;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落实好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支持政策,加快化解不良资产。
一些城商行风险事件暴露出城商行腐败高管、不法企业主、腐败监管人员相互勾结
城商行方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言,一些城商行出现风险,暴露出其公司治理形同虚设,大股东分散入股、巧取豪夺,内部人控制、严重腐败,机构偏离定位、野蛮扩张,业务风险快速累积,直至全面爆发。
还有一些城商行风险事件,暴露出城商行腐败高管、不法企业主、腐败监管人员相互勾结,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互为表里、深度交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城商行改革化险的重中之重,强化股东股权监管,促进形成有效自我约束,实现高质量发展。监管部门将坚守“监管姓监”定位,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协同,一体推进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
金融科技+人海战术 巩固农村中小银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优势地位
当前,县域金融市场竞争激烈。
分析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近年来,大型银行等不断下沉经营重心,每个县平均有9家银行展业。农村中小银行人缘地缘、点多面广的传统优势受到冲击,信息科技建设滞后、经营成本较高等短板越发突出,部分机构优质客户流失,盈利能力持续下降。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推动农村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金融科技改进客户服务,提高风控效率,改造展业模式,通过金融科技+人海战术,巩固农村中小银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优势地位。
该负责人还表示,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信贷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小额分散原则,不得吸收异地大额存款,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严控大额授信,下沉对本地市场的服务重心;积极适应县域地区发展和金融供需变化,引导改进“新市民”金融服务,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保持稳定的信贷支持,共同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