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的乱象,监管出手了。

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5月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监管多次强调游戏领域未成年人防沉迷并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限额管理,这更是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业内人士指出,2022年网络直播领域监管将伴随更多监管细则落地进一步纵深化。整体监管脉络依旧围绕营销行为、主播管理、用户保护三条主线。

涉及多项规范平台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的问题,意见强调,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意见对于直播打赏的规范还进一步细化,要求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上网的高峰期,意见也给出专项要求。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未成年人保护成为监管重要任务

此前监管多次强调游戏领域未成年人防沉迷并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限额管理,2020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已明确“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3月17日,国新办就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表示,今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把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作为10项重点任务之一。其中两项事关未成年人保护。盛荣华介绍,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坚决遏制借未成年人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这样一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

今年4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继续强调“游戏直播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

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互联网内容监管的重要方向,关于游戏、网络直播等各领域的未成年人使用时长、付费监管将继续推进执行;另一方面,虎牙、斗鱼等直播平台已推出青少年模式。

“2022年网络直播领域监管将伴随更多监管细则落地进一步纵深化。”光大证券分析师付天姿在其研报中指出,整体监管脉络依旧围绕营销行为、主播管理、用户保护三条主线。在用户保护方面,一方面,直播打赏限额是监管大方向,未来有望规定具体的打赏限额,短期对直播平台的营收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头部直播平台的相对优势得以显现,利于优化行业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防沉迷后续仍有逐步延伸到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的可能,监管或将对未成年使用时长进行直接规范,一定程度上对未成年人用户占比较高的直播平台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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