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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蒋小天发自北京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2022年5月总局还曾发布GB23350-2021国家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上述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适逢中秋节将至,为统一执行标准回应外界疑问,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再度对上述标准进行解释。

2021年9月21日,在上海南京东路上的泰康食品公司内,一名营业员(左)将刚烤制出炉的鲜肉月饼装盒。新华社资料图

新标准实施后月饼包装中能放入红酒、刀叉、冰袋等产品吗?

据悉,根据新标准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要求,月饼包装中不能放入红酒、茶叶、刀叉等其他产品,必要时可放入食品用脱氧剂、冰袋等防止月饼变质的产品。

月饼新包装具体要遵循什么要求?比如最小包装上未标注净含量,但在最外层包装上标注单块月饼净含量及数量,是否满足标准?

据标准第3.6条关于单件的定义,单件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独立包装,二是净含量要标注明确。上述人士解释,“独立包装”指的是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内最小包装单元,对于多层包装的最里层包装为最小包装单元;对于单层包装其销售包装为最小包装单元。净含量既可以标注在最小包装单元上,也可以标注在最外层销售包装上(净含量×数量)。“例如单块月饼包装上未标注净含量信息,但在销售包装上标注了月饼数量及单块月饼净含量,也满足单件的定义,属于净含量标注明确。”该人士说。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粽子等包装问题,官方也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要求按照强制性国标,粽子与其他产品混装时,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即粽子与其他产品混装时,粽子总价格应高于其他混装产品总价格;若混装产品是粽子生产企业自产则根据生产成本确定其价格,若混装产品是外购则根据采购合同确定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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