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126号)要求,我市列入了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安排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560万元,用于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为切实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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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深化机制改革创新促发展为动力,以建设生态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扩大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逐步完善产业化收储运体系,延长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链、价值链和效益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民参与以及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深化利用等途径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运行体系,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产业提质增效,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推动我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社会参与,以出台扶持政策、创新利用方式、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扶持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2.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秸秆资源分布情况和耕作制度等实际,选择符合当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利用方式,科学开展秸秆作为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颗粒燃料)和工业原料等不同用途产业化应用,推动秸秆向多元利用循环方向发展。
3.科技推动、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选择具备条件能重点突破的区域和产业化应用模式,加强与省直教学、科研、推广单位协作,开展科技攻关,建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科研技术体系,为我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打造适合当地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的示范区,推动全域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县、镇、村建设,打造能够辐射当地乃至华南地区影响力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模式县,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整体推进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向跨县集群发展,带动相关地区秸秆产业高值化利用,实现生态产业化。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激发秸秆还田、离田、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符合我市实际、围绕农业产业化开展秸秆多元利用的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市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建设,做好主要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及时审核台账数据并按时上报;在粮食主产区建立2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对于秸秆还田示范区,做好还田效果监测评价;通过总结成功经验,梳理出1套县域有亮点和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并编制出1套主要技术模式的技术规程,包括相关的机械、设备或设施清单;组织开展1次地市级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或现场观摩会)和1次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培训人数300人次以上。
三、建设内容
根据我市2021年秸秆资源台账数据,我市秸秆种类相对集中,主要为水稻、花生和玉米秸秆,其中水稻和玉米秸秆可收集量占比达71%,本项目将重点针对水稻和玉米秸秆,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建立相关产业链;同时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模式,打造秸秆沃土样板。
(一)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
1.在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西岸镇东江村建设1个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的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示范基地,打造秸秆沃土样板,开展秸秆还田监测评价,促进秸秆还田固碳增汇。
2.在甜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西岸镇石兰村建设1个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的秸秆机械化离田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开展玉米/水稻秸秆饲料化产业利用,推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二)秸秆还田/离田农机服务主体培育
公开遴选县域内的农机服务主体,扶持购置秸秆还田/离田农机装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服务专业队伍试点,建立1个秸秆还田/离田农机服务农事超市,在我市秸秆还田示范区及其它主要粮食产区开展秸秆还田、机械化离田等农机服务。
(三)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产业建设
开展秸秆机械化离田,扶持培育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和产业,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扩大我市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规模,打造连州市秸秆收集、运输、仓储及加工产业化利用产业链。
扶持和培育连州温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州市丰源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分别建设1个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应用工厂,每个工厂包括仓储、加工场所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及秸秆打包生产线、物料装卸设备、物料粉碎设备和配套生产线用电基础设施等。
(四)开展监测评价工作
针对我市主要农作物种植结构,开展水稻、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在西岸镇东江村、河田村、冲口村、石兰村及丰阳镇朱岗村、东陂镇大江村、连州镇石角村筛选适合的10个水稻/玉米地块,在晚稻或秋收玉米收获前2-3天,开展田间数据收集,并采集相关样品,由技术支撑单位进行检测,并测算最终数据。
对于秸秆还田区域:一是开展秸秆还田入户调查。设置10个秸秆还田调查点,定于西岸镇、丰阳镇、东陂镇、连州镇等乡镇(街道)开展秸秆还田入户调查,填报《农作物秸秆还田地块情况调查表》。二是定于西岸镇东江村开展还田监测,于早稻收获后设置秸秆还田和不还田处理,收集监测点信息,并采集初始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获得基础数据;晚稻种植后,根据水稻生长周期,开展气象条件、耕作措施和田间生产情况调查。
(五)宣传培训
组织各镇、村通过张贴公告、挂横幅、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切实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提高全市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并增强其参与积极性,从源头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发生。
依托省级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开展1次地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培训活动和1次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观摩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四、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下达我市资金共56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方式中,购置有关机械、设备、设施和建设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有关的仓储加工、库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的补助;聘请省级有关科研单位进行技术支撑,包括技术指导、项目有关报告撰写、年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和培训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7月-2023年3月。
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统筹部署整县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有关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实施主体遴选。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确定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开展技术指导,部署秸秆还田效果调查和监测,完成相关监测点布设;加快建设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基地,完成厂房土建、设备安装调试。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点数据采集分析;饲料化利用厂房进入试投产,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展示基地;整县开展不同作物秸秆还田模式推广;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会及宣传报道;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及时做好项目总结。
2023年1-3月,完成秸秆还田监测评价,撰写总结报告及项目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连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统筹部署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连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落实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和组织验收、总结相关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项目宣传和工作落实,协助做好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相关工作。
(二)培育实施主体,强化科技支撑
本项目经前期调研及初步遴选,择优确定项目农机服务主体1个,为连州市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2个,分别为连州温氏乳业有限公司和连州市丰源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技术支撑单位1个,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各实施主体任务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为项目有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技术支撑单位具有丰富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产业化模式县技术服务经验,为项目技术集成和推广提供可靠保障。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监管
抓好任务落实和项目管理,建立完善补助追溯体系,确保全程质量可控、可追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其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健康发展。不定期组织对新型经营主体工作进度、资金使用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广泛宣传培训,做好示范推广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册、媒体宣传报道、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技术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宣传到镇、村、户,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