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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清城区顺拓投资有限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清城区整区屋顶光伏开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订了《清城区整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精神,“清远市清城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已列入国家试点名单,清城区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国家试点验收。其中,2022年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需完成60%以上;学校、医院、村委会等需完成50%以上;工商业厂房需完成30%;农村居民需完成20%以上。
清城区整区屋顶光伏项目拟投资超1亿元,前期计划完成清城区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光伏项目,预估装机容量3万千瓦,项目首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9小时,预计年均发电量3220万千瓦时,项目建成后年均节约标准煤1.0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52万吨,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可行方案,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