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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宁省政府网获悉:7月14日,《辽宁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支持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非化石能源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达到5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至47%左右;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
《规划》有关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如下:
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积极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支持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加快陆上风电建设,积极推动风能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加强风电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充分利用矿区等废弃土地发展光伏发电,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治沙、水光互补、沿海滩涂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开展采煤沉陷区及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光伏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本地消纳与外送,推动综合能源基地多能互补,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用能新模式。稳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利用闲置空间发展清洁能源、探索碳捕捉等新的清洁能源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