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上市不到两年的时间,股价从最高86.28元一路跌至最新的12.26元,这背后的原因一方面与上市后持续走低的业绩有关,也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关。这样的公司,上市后拿着募集资金却没有让公司的业绩变好,一路收割韭菜,完全违背了上市的初衷。
泽达易盛发行价19.49元,上市后开盘价75.1元,最高上涨至86.28元,然后就是一路下跌,显然,投资者在它上市时是给出了很高预期的,但是这家公司带给投资者的,只有数不尽的无奈。对于持有泽达易盛的股民而言,只有苦,没有笑,投资者除了亏损,很难盈利,现在的股价在12元附近,不仅比公司上市时的价格下跌了超过80%,甚至比发行价格也少了近四成,这样的表现,显然不是回报了投资者,而是割了投资者的韭菜。
对于泽达易盛这样的公司,目前公司每股净资产尚有10.03元,主营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按道理说其12元附近的股价已经不高了,但是其受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如果财务数据出现问题,那么这个净资产值的支撑也就毫无意义了。
公司业绩亏损,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也就无法预期其会被其他公司重组,如果公司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不排除会被强制退市,那时候投资者将会承受更大的损失。
虽然说科创板公司是比主板公司的风险更高,但是也不能说股票上市后就是一路下跌,公司上市注册也是经过证监会同意的,多少也得有个保质期,所以本栏提出了对于新股上市质量也应该给出一定的保证,而且泽达易盛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公司不仅仅是经营的问题,还有品质的问题。所以本栏说,如果真的最终确定公司的诚信存在问题,那么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就应该赔偿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损失,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何能够保证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权益?本栏认为有三个方法。第一个方法是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业绩达不到上市前的承诺,就应该按照发行价格允许投资者回售股票给大股东,即退货。事实上,在上市公司购买资产时,也有类似的对赌协议,所以IPO过程中也应该有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对赌条款。
第二个方法就是要求大股东向保险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质量险,既然有高管责任险,那么自然也应该有上市公司质量保险,即大股东向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公司业绩达不到上市承诺,就由保险公司向投资者给出赔偿,从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第三个办法就是今后IPO全部改成先发行可转债,例如不允许泽达易盛直接发行股票,而是先发行可转债,如果公司业绩能够让投资者满意,那么投资者自然会转股,公司完成上市;如果投资者不满意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可以赎回可转债,尽量拿回自己的本金,以做到自我保护。
本栏认为,泽达易盛的上市,是对投资者的“掠夺”,这样的上市毫无意义,这样的公司肯定不止泽达易盛一家。对于这样上市后只会让投资者伤心流泪的概念股,最好能够少上市或者不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也应该给投资者一个售后承诺,如果业绩和股价不能让投资者满意,大股东应该补偿二级市场投资者,这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