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王方圆
现金管理类产品正迎来加速整改。多家银行理财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将对旗下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申赎确认时效、快赎金额等规则进行调整。此前,已有部分银行理财公司对此类产品的规模和客户最高持有金额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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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余额达9.29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过渡期仅剩最后5个多月,产品整改将进入冲刺阶段。
多只产品调整规则
7月18日,中邮理财发布公告称,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中邮理财财富日日升人民币理财产品拟于2022年8月上旬进行转型,由摊余成本计量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转型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净值型产品,主要涉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计算方式、估值方法、申购/赎回确认日及到账时间等要素的变化。
7月上旬,招商银行(600036)发布“朝招金”现金理财调整通知称,将对“8197朝招金-多元进取型产品T+0现金理财产品”进行迁移调整,产品调整申购、赎回确认时效将由T+0转为T+1;管理人也将由招商银行变更为招银理财。交易时间方面,申购、赎回确认时效改为T+1工作日。此外,产品快速赎回额度将从非交易日时段5万元调整为单自然日1万元。
上述调整与去年6月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新规”)有关。新规指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在提交现金管理类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取得赎回金额的额度,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6月初以来,招商银行已发布“日日欣”“开鑫宝”等产品的合同调整公告,并多次发布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变更产品管理人的公告,将产品迁移至招银理财。兴业银行也于近期对旗下多只现金管理类产品规则进行修改,内容类似。
产品规模受控制
除了更改申赎确认时效、快速赎回规模外,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也迎来调整,主要表现在产品赎回份额、客户持有规模等方面。
7月13日,宁银理财发布公告称,调整天利鑫-B产品“单日单户申赎限额”相关表述,将“单个投资者对本产品单个开放日的赎回份额上限为400万份”调整为“单个投资者对本产品单个开放日的赎回份额上限为1000万份”。
3月9日,北京银行曾发布公告称,根据新规,该行将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实行整体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产品每个交易日净申购规模上限。在设定产品净申购规模上限期间,如遇产品总规模下降导致现金管理类产品被动超过规模上限的情况,将暂时关闭产品的购买交易。早在2021年7月,光大理财发布公告称,对“阳光碧1号”理财产品单一个人客户最高持有金额限制进行调整,由2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控制是新规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控制。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同一理财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记者查阅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官网发现,整体来看,目前多家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数量较少,且有额度限制,从一定程度上控制发行规模。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所在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并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整改进入冲刺期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从形态上看,与货币基金类似,具备高流动性、可随时申赎、可实现T+0/T+1/T+2到账等特点。
在2018年4月资管新规发布之后,现金管理类产品成为各家银行或理财公司净值型产品冲规模的利器。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场存续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余额达到9.29万亿元,其中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余额5.46万亿元,占理财公司全部开放式产品余额的39.17%。具体来看,大型银行的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占开放式产品余额比例达到47.46%,而城商行的理财公司和股份制银行的理财公司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35.07%、28.46%。
业内人士表示,从新规设定的规模占比来看,多家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仍有整改空间,进入整改冲刺阶段。对客户而言,整改之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流动性将有所降低。由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要求与货币基金已基本“拉齐”,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将逐步降至与货币基金相似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