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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需要按照“全程管理、预防为主,运维为要、监控预警,制度保障、立体监管”的基本思路,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风险防范,确保再生水长期、稳定、安全利用。其中,“全程管理、预防为主”是指将风险防控意识、防控措施融入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管的全过程。全面识别和评价从污水收集、污水处理、达标尾水净化、蓄存输配到再生水利用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来源,制定具体、可行的风险预防措施,并严格执行。

“运维为要、监控预警”是指强化污水处理、达标尾水净化、再生水蓄存输配等环节的运维管理,制定完善各个环节基于循环利用的运行管理规范、指南,保障系统运行稳定。针对各个关键节点,明确简明管用、易于判断的监控指标,结合实际建设在线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制度保障、立体监管”是指应不断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构建包括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管、运营企业内部监管在内的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相关风险防控方案的科学制定、有效落实。

HOW

按照上述思路,试点城市可以从污水收集源头管控、污水处理达标保障、水质净化工程保障、蓄存输配水质保障和用户端风险防控五方面开展全过程管理,系统防范潜在环境健康风险。在污水收集源头管控方面,要明确污水来源,特别是工业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管理要求和监管方法。接纳有毒有害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不得纳入试点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在污水处理达标保障方面,要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重点关注消毒环节的规范操作和稳定达标,有效控制病原微生物风险;要严格末端监管,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科学及时应对出水水质异常等状况,避免影响下游水质净化工程的稳定运行。

在水质净化工程保障方面,要做到合理设计、高质量施工和安全可靠运行。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中,要坚持生态优先,注重选择本土植物;要以湿地净化能力为基础设计进水规模,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再生水利用和调配能力相匹配。其他类型水质净化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蓄存输配水质保障方面,要做好再生水调蓄、输配过程中水质劣化的预防和控制,包括水华暴发、(病原)微生物增殖、无机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累积等;要建立长期生态环境风险监控系统,研究掌握和控制再生水长期循环利用的累积风险。在用户端风险防控方面,要明确允许和禁止使用再生水的领域,实施再生水标识、暴露控制、工程施工监管与管网错接预防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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