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白沟新城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措施涉及信贷支持、预售资金监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方面。
措施提出,为稳定住房价格,开发企业可根据商品房所处地类、小区品质等因素,以幢(栋)为单位,自主确定预(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对全部房源须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备案(一房一价)。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销售时按备案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介格浮动原则上不超过±10%进行销售,超过±10%的,原则上应重新备案,重新备案的时间应与上次备案时间间隔60日以上。但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恶意竞争,扰乱房地产市场。
商品房预售方面,2022年1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按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范逾期交付风险。
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2套住房申请商业性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引导在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同时,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需求,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该区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区购买第2套普通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本意见规定的首套商品住房购房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面向各类人才、参与抗疫人员、二孩及以上家庭、现役(退役)军人等特定社会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