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湖北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湖北的建设任务。

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提出到202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长江中游城市群地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涉及湖北省规划范围包括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13市。此次湖北省就《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以及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点行动进行了责任分解,共有76项重大政策措施、25项重大改革事项、92项重大工程项目。

方案提出,到2025年,湖北涉及地区经济总量占长江中游城市群比重继续保持首位。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显著提升,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在全国同类城市实现进位,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取得实质性突破,一小时通勤圈和一日生活圈基本形成,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5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初步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主引擎;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宜昌综合实力均跻身全国城市50强;荆州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初见成效,荆门节点城市发展动能明显增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湖北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将有6项主要任务:强化都市圈带动作用,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提高内联外达能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共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共同增进民生福祉。(记者陈倩 王永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