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
据湖南株洲多家餐企反映
当地一对晏姓父子
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理由是餐企在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
的情况下销售
“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
举报者从2020年至今举报49次
商家怀疑遇到“职业打假人”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还不罢休,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没想到几天后,刘某的餐馆就被举报了。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宋明在株洲芦淞区人民中路经营一家羊肉馆,今年3月,晏某在他的餐馆消费近300元,其中有一份“拍黄瓜”。很快,宋明也被举报了。一番讨价还价后,支付了2400元的赔偿费用。收到钱后,举报人如约撤销了投诉。“本以为只有我一家,想着破财免灾,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事后,宋明停止了凉菜销售,并下架了红牛等功能性饮料,“不在经营许可范围的,都不打算卖了,被盯上划不来!”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晏姓父子利用餐馆出售“拍黄瓜”等凉菜,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连续举报当地餐饮企业49起。“真的惹不起!”当地一位餐饮经营者表示。
此前有饭店被罚5000元
执法人员:无法认定举报人“职业打假”
据九派新闻报道,2022年7月25日,安徽池州一餐饮店老板黄铭在“池州人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店内售卖“拍黄瓜”被罚款。“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只能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卖‘拍黄瓜’。”黄铭在与一同被举报的同行讨论之后,怀疑自己遇到“职业打假人”,告诫同行要注意。
图源:池州人网最终,执法人员经综合调查发现,举报人的消费事实已发生,下单支付、送货、使用全程都有证据证明,并且消费者表示吃完之后身体不适,所以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涉事餐馆罚款5000元的处罚。事发后,店家曾提出举报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的疑问。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一个举报人在本区域内连续投诉多家商户,或者对某一个商户有不同类型的投诉,并且要求额外诉求,执法人员就会综合考量是不是恶意投诉。但如果是单次投诉,就无法确定是不是恶意。此件投诉事件中,并未发现举报者有恶意举报的行为,故而无法认定为职业打假人。
十家店铺仅有三家有证
防“职业打假”应从源头入手
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一事,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投诉后,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并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内的四点共识。“提醒全市餐饮企业门店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今后遇到相关恶意投诉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以及市餐饮行业协会反映。”“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自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他建议,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目前拥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餐饮店并不多。4月2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在某外卖平台上,随机查看了株洲10家售卖拍黄瓜、凉拌黄瓜的外卖店铺,仅3家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资质。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分析认为,从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但同一批消费者、同一事由3年连续投诉49起,应当属于“职业打假人”。杨纲建议,经营者首先要规范经营,提升守法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降低职业打假行为。而投诉举报者不能以谋取不当利益等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不少网友表示现在才了解制售凉菜需办理冷食类许可长知识了
有网友表示凉菜未经高温烹饪更容易吃坏肚子支持严格监管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