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女子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直接焊死#的话题在微博上引起热议。
湖南长沙一小区,刘女士自购停车位被车主唐女士停了数月,五一刘女士回来要求唐女士移车,多次沟通,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再后来反而要求刘女士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刘女士怒不可遏,先后向物业投诉、报警未果的情况下,直接将自家车位焊上了铁栏杆,将对方的车封在了自家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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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维权无奈应有破解之道
受害人刘女士的操作为自己出了一口气,也获得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但这种“妙招”背后,实则折射出守法者、受害者的无奈与艰辛,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理当让受害者有更便捷的维权途径。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租赁的停车位被他人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遗憾的是,这种无赖的霸占车位行为虽然令人深恶痛绝,但受害者尚无便捷高效的维权之道。一不能打骂霸位者,二不能报复毁坏霸位车辆。这种近乎零成本的霸占车位,让真正的守规则者既无奈又被动。在构建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的今天,不能总是让守规则讲文明者维权成本过高,而应让违法无德者有所忌惮。对于这种欠缺规则意识,蛮横无理的霸停者,理当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来唤醒其规则意识及对文明和他人权益的尊重。
红星新闻:不能非得上热搜才挪车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明白白写着: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业主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其退出车位,但若是遇到拒不退出车位的情形,该怎么处理?拨打“114”或“122”求助无效怎么办?如果叫拖车把车辆移动到合适的位置,费用谁承担、怎么讨要?物业作为纠纷协调方,不作为怎么办?这些实际问题,应该有一个更具实操性的“指导手册”来明确,应该有一个更有执行力的机制或具体主管部门来“认领”。让车位主人遇到类似情况,不必再用江湖手段治“占位老赖”,不必非得上个新闻热搜,侵权者才能心服口服地挪车离场。
北京晚报:将“霸占车位”上升到违法行为
刘女士的行为给自己解了气,也给网友解了气。在正义面前多一些不妥协的坚持,是全体社会公众的朴素心声。不过,在霸占车位现象相当普遍的城市生活里,还是要找到治理这一行为的长久之道。不能总靠业主把车位焊死来捍卫权利。在高铁上,“霸座”行为人可能会被列入铁路部门“黑名单”,性质严重到一定程度,还会面临治安处罚等法律后果。相比于“霸座”,“霸车位”的做法并没有哪条法律法规加以严格约束,将“霸占车位”从违背道德行为上升到违法行为,无疑是取得治理效果的关键。要求道歉不过分,焊死车位看似解气也并非正道,毕竟相互斗气只能久久处于僵局。解铃还须系铃人,焊死的车位要靠道理打开,走依规依法之道,讲实事求是之理。
新京报:用严厉惩处敦促“霸停者”守规
当前,必须承认,对于业主私人车位权益的保护,确实存在难点。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过度维权现象,是因为业主往往面对“霸停”束手无策。假若都诉诸法律,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时间漫长。但一味强调“理性维权”,却常常让业主有理说不出,在维权路上寸步难行。法治社会最大的利器,就是让敢于触犯他人权益者有畏惧之心。从这个意义而言,对于“霸停”我们还欠缺有效的、有震慑力的手段,还需要执法部门、小区物业、车位业主多方发力。因此,让法律长出牙齿,用严厉的惩处敦促“霸停者”产生规则意识和敬畏之心,“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没有了“霸停”的因,极端维权的果自然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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